法规信息

本机器已通过许多法规声明认证。

激光安全声明

本打印机在美国已通过认证,符合 DHHS 21 CFR 的第 1 章,第 J 节关于 I (1) 类激光产品的要求,在其余国家地区已通过 I 类激光产品认证,符合 IEC 825 要求。

I 类激光产品被视为非危害性产品。激光系统和打印机的设计原则是在日常操作、用户维护或指定维修条件下,所受的激光辐射不超过 I 类级别规定的标准。

警告

请勿在激光/扫描仪组件的保护盖拆掉的情况下操作或维修。虽然反射的光束不可见,但却能损伤您的眼睛。

使用本产品时,请务必遵循这些基本安全预防措施,以减少火灾、电击和人身伤害的危险:

臭氧安全

在日常操作中,此机器会产生臭氧。所产生的臭氧不会对操作人员造成危害。但是,建议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中使用此机器。有关臭氧的详细信息,请咨询距离您最近的 Lenovo 经销商。

回收

请本着对环境负责的态度回收或处理本产品的包装材料。

仅限中国

正确处理本产品(废弃的电气和电子设备)

(适用于欧盟及单独施行收集体系的其他欧洲国家/地区)

产品、配件或资料文献上的此标记指示产品及其电子配件(例如充电器、耳机和 USB 电缆)在报废时不应该与其他生活废品一同处置。为了防止由于废品处置非受控而导致对环境或人类健康造成伤害,请将这些元件与其他类型的废品隔开,并承担相应责任回收这些元件以促进资源的持续重复利用。家庭用户应该联系销售此产品的零售商或当地的政府机构,以了解有关在何处及如何处置这些元件以进行环保回收的详细信息。企业用户应该联系供应商,并参阅有关购买合同的条款和条件。不应该将此产品及电子配件与其他商业废品一并处置。

射频发射

为用户提供的 FCC 信息

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中的第 15 条。其操作受下列两种条件制约:

  • 本设备不会导致有害干扰。

  • 本设备必须耐受任何受到的干扰,包括可能造成不正常运行的干扰。

本设备已经过检验,证明符合 FCC 规章第 15 部分有关 B 类数字设备的限制。这些限制旨在对民用安装时出现的有害干扰提供合理保护。本设备会产生、使用和辐射射频能量,如果未按照说明安装和使用,可能会对无线电通信产生有害干扰。但我们不保证在特定安装情况下不会产生干扰。如果此设备对无线电和电视接收产生有害干扰(可通过开关设备来确定),则建议用户通过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来尽量消除干扰:

  • 接收天线重新定向或重新安置。

  • 增加设备与接收器之间的距离。

  • 将设备连接到电路上的插座中,该插座应当与接收器所连接的插座不同。

  • 咨询经销商和专业广播电视技术人员寻求帮助。

[Note]

未经对产品合格性负责的生产商明确认可,用户如对设备进行任何更改或修改,都将使设备操作授权失效。

仅限中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