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「偏好設定」視窗中,選取「一般」索引標籤。您可以使用的選項如下:
應用程式:
• | 畫格率:選取視訊的畫格率與電視播送格式(NTSC 或 PAL)。畫格率應該與所調整的來源視訊畫面相符。電視播送格式應該與播放輸出視訊所在區域會使用的格式相符(如果要燒錄成光碟)。 |
• | 掉格時間碼:如果您選取的電視播送格式為 NTSC,選取「是」可讓視訊的時間點與其在腳本面板中的視訊長度保持同步。 |
網際網路:
• | 自動檢查是否有新的軟體更新:選取這個選項,可自動定期檢查 ColorDirector 的更新或新版本。 |
語言:
• | 使用系統預設語言:選取這個選項,可以讓顯示的語言和作業系統的語言相同。 |
• | 使用者定義:選取這個選項,然後從下拉式清單選取您想要使用的語言。 |
訊息:
• | 按一下「重設」按鈕,可將程式的訊息對話方塊中所有的「不要再顯示」核取方塊重設回預設設定。按一下此按鈕後,包含「不要再顯示」的所有訊息對話方塊將再次顯示。 |
|